1.按照該放給市場的放足放到位、該政府管的管好管到位的要求,從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對第一批上百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推進“照后減證”,對不必要設定審批、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可由行業自律管理的事項直接取消審批或改為備案,并加強市場經營過程的監管。
2.對目前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行為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由市場主體作出承諾、達到審批條件即可獲批經營,發現與承諾不符的依法撤銷審批決定并從重處罰。
3.對涉及公眾健康和安全等不宜采取告知承諾方式的審批事項,要優化準入服務,分門別類減少申報材料和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提高透明度,為創業創新主體進入市場消除障礙。
會議強調,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在放寬準入的同時要把更多力量放到創新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上,加強公正監管。